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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岗位】专属招聘信息(四)

来源:日期:2022-06-09

张掖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

(面向退役军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招聘岗位需要,张掖市公安局现面向退役大学生、退役军人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退役大学生、退役军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属于公安辅警性质,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岗位设定

驾驶员岗位3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限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

4.热爱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具有张掖市户籍(含张掖市生源);

6.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准驾车型为B1及以上驾驶证、A证优先,具有5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文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含4.8),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治安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再次聘用;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14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张掖市公安局大门东侧接待室(具体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长沙门延伸段张掖市公安局)。

3.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张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现场填写);

(2)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驾驶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

4.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按照岗位设定对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初步审核,拟报考人员五官、体型、身高、视力、听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5.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或弄虚作假的,不予报名。

(二)招聘方式

1.驾驶员岗位招聘工作主要采取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相关实际操作技能、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时间和地点: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人选确定

1.考察政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的考察人选,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进行,其中视力标准合格为双侧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

3.确定人选: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分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对象。

4.其他:此次招聘的实际操作技能成绩1年内有效。

(四)聘用管理

1.警务辅助人员的试用期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

2.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不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参照《张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统一配发服装。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补充招聘工作由张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36-5999022 (张掖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

0936-8360910 (张掖市人社局)  0936-599903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张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张掖市公安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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