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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张掖‖出台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日期:2023-08-30

为退役军人创业者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规范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服务管理,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开展就业创业,近日,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台《张掖市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十条34项3000多字,办法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认定,企业主导、市场推动,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共享共建的原则。对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考核评估、服务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办法规定,申报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必须是确定的县级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于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县区上报材料后,组成评估考核组进行实地抽查评估,提出认定意见,研究审定后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颁发《张掖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牌匾。
   
办法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的7条奖励扶持政策,涉及税收优惠、贷款扶持、创业培训,优先向省部级申报项目、争取奖补资金,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展会 、观摩学习、“创业创新”和“创业达人”比赛,实行荣誉激励,优先推荐评选省市级“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先进创业典型”等,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对孵化基地工作、产品和业绩进行广泛宣传,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争创国家、省、市级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

   该办法的出台,既是落实“三抓三促”行动的实际举措,又是助力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的有力抓手。通过规范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可充分发挥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良好机遇,助力退役军人早日实现就业创业梦想,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供稿:办公室、创业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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