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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地区志(远古-1995)上卷·第四编 经济(二)》

来源:张掖地方史志办公室日期:2025-09-17

第八章 土地管理

第三节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1989年《农业考古》第一期载:中科院遗传所专家在民乐县东、西灰山调查,发现炭化五谷等古遗存实物,证实在距今4000年以前区内就已有大麦、小麦、高粱、粟等农作物种植。自汉代以来的2000多年间,历朝诸代实行徙民屯田、军垦戍边、官助民耕、兵民相屯等政策,大力开发土地。

从〔民国〕初到抗战时期,全区农业生产稳定,土地开发缓慢。抗战时期,西北是抗战的大后方,政府在张掖设农业试验场、农校,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促进土地开发。到1949年,全区耕地面积达234.30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02.84万亩。勘察整修渠道63条,兴修马尾湖水库。

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反霸减息、土地改革,废除封建生产关系,促进土地开发。1950年开荒9.07万亩,1952年开荒扩种16.13万亩,至1958年耕地面积达307.04万亩。1983年据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概查,耕地面积为432.18万亩;1990年据土地利用现状详查,耕地面积416.42万亩。1983年国家把河西列为全国12个商品粮基地之一,是年开展“两西”(定西、河西)农业建设,开发河西。至1995年,国家用于全区水利投资4.61亿元,农民投工2.62亿个,农民集资和劳动积累2.47亿元;完成水利工程13770项,建成中小型水库44座,改建干支渠3991公里,打成农用机井3659眼;建成条田208.5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3706万亩。从1988年以来,以张掖市石岗墩、瞭马墩滩,高台县骆驼城、南华、阅群滩,临泽县小泉子、平沙墩、双墩子、一工程滩,民乐县北部滩,山丹县山羊堡、丰城堡滩和肃南县明花滩等农业开发小区为主,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开发。至1995年,8年共开发土地19.66万亩。1992年5月,地区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土地开发(复垦)地(市)级先进单位”;张掖市、临泽县被评为“土地开发(复垦)县(市)级先进单位”。

一、清理非农业用地

1988年4月,地区行署把清理非农业建设用地工作列为重点,全面开展清查工作。

(一)建立组织9月,成立以主管副专员为组长,地区行署土管局、农委、地区中级法院、司法、民政、计划、财政、农业等14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领导清查工作。全区抽调7974人,其中县(市)225人,乡(镇)782人,村社干部6967人。建立乡(镇)土地清理小组71个、村领导小组770个;配备土管员71人,其中专职土管员16人,兼职55人。

(二)宣传动员6月,行署土管局召开县(市)土地管理会议,安排部署清查工作,至9月各级召开会议4057场(次),其中县级召开36次,乡(镇)开会260场,村级开会3761场(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书写标语89430条,放电影112场,广播宣讲699场(次),印刷《土地管理法》6105册,印刷宣传资料255万份,宣讲5503场,听众56.14万人(次),覆盖率92.5%。

(三)全面清查1987年8月开始,城市由城建委、土管局牵头,以居委会为单位,逐院逐户清理;农村由乡(镇)统一领导,以行政村为单位,逐社逐户进行清理。采取边丈量、边登记、边绘图、边汇总、边处理的办法;城乡同时进行,国家、集体单位、个人住宅全面清理。至11月底,全区清查农民宅基地19.46万户,占总农户的100%;清查国家单位793个,集体单位966个,查出非农业建设用地19.64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1%。在非农业用地面积中,国家单位用地4.2万亩,占非农业建设总用地的21.38%;集体单位用地8626.13亩,占4.39%;专业户、联合体用地135.93亩,占0.07%;农户和城镇居民宅基地14.56万亩,占74.13%,人均占地0.159亩,户均占地0.748亩。清查出各种违法占地农户、居民1.23万户,占总清理户的6.3%;查出违法占地的国家单位25个,占清查国家单位的3.15%;查出违法占地集体单位24个,占清查集体单位总数的2.48%。查出各种违法占地面积2492.89亩,占非农业建设用地面积的1.27%。其中:非法买卖土地者1户,面积0.67亩;非法出租土地者6户,面积4.48亩;非法转让土地者8户,面积3.3亩;强行乱占土地的112户,面积53.46亩;未经报批的3228户,面积788.68亩;越权审批者134户,面积266.6亩;批少占多者6621户,面积406.76亩;批其他地占耕地者17户,面积4.2亩;批新宅基地不退旧宅基地者232户,面积100.65亩;早批迟建、浪费土地者14户,面积9.34亩;不按规划建房者16户,面积6.28亩;在耕地建坟者429户,面积18.86亩;其他违法占地者1445户,面积579.8亩。

(四)依法处理按照有关法规,全区处理违法占地农户1.03万户,占应处理农户的84.1%;已处理的面积2140.32亩,占应处理面积的85.86%。其中补办手续的802户,面积426.58亩;拆除房屋1934间,退出面积349.07亩;退耕复垦的3087件,面积977.16亩;罚款4494件,罚金25.66万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5人。12月,地、县(市)土管局对6县(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抽查南古、霍城、新华、黑泉、新墩、红湾寺等13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3.8%,其中合格的12个,占抽查乡(镇)的92.3%;抽查自然村38个,其中合格的36个,占抽查村总数的94.7%;抽查农户308户,合格的248户,占抽查农户总数的80.5%,基本合格的占7.8%,不合格的占11.7%。统计汇总,全区清查876个村,其中合格715个,基本合格的135个,需补课的26个;清查的社5398个,其中合格的4320个,基本合格的891个,需补课的187个;清查农户19.46万户,其中合格的16.06万户,基本合格的2.83万户,需补课的5686户。通过验收,民乐、张掖、临泽、高台、肃南5县(市)合格,山丹县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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