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家训精编100则》日期:2025-01-17
父母之命 省而速行
【原文】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反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后改之;若不许,苟于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
——〔宋〕司马光《居家杂仪》
【译文】
凡是子女接受父母的命令,一定要记录下来并随身携带,时刻提醒自己并尽快去付诸行动,事情做完了即向父母复命。有时候父母的命令有不可行的,则要和颜悦色、语气委婉,向父母陈述其间的是非利害,等到父母允许,然后再改过来;如果不允许,对某件事没有大的危害,也应当委曲服从。如果认为父母的命令不对,而坚持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即使自己的意见都是正确的,也是不孝顺的子女,况且不一定对呢?
——选自《中华家训精编100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