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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在张掖的军政建制

来源:《金张掖史话》日期:2022-01-24


1028年,西夏李元昊袭甘州回鹘进而据有河西,甘州成为西夏在河西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中心。西夏政权首先在甘州设甘肃监军司,负责甘、凉、肃防务;接着在甘州设镇夷郡,在肃州设番和郡,凉州仍称西凉府。镇夷郡处于中心地位,但都是平行的政权机构。继而又在镇夷郡城设宣化府,旋废宣化府,改置甘州城司,镇夷郡直辖甘州城司与删丹县。至西夏恒宗天庆三年(1196年),以宗王李安全为镇夷郡王,驻镇夷郡城,甘肃军司防地也成为西夏宗王的直接领地,直辖于王室。

甘肃监军司与驻军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西夏李元昊继位为王。于宋仁宗景佑三年(1036年)全部占领河西走廊。同年九月定兵制,完善军事部署。据清代吴广成《西夏书事》所记,元昊定兵制分左右二厢,共设十二监军司,以黄河为界,河东为左厢,河西为右厢,各有六个监军司。甘肃监军司简称甘肃军司,“驻唐删丹县故地”。唐删丹县城曾是甘州回鹘时的都城。

甘肃监军司设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由党项贵族豪门担任,其职位高于地方州县官。《宋史·夏国传》载,都统军职位在团练使以上。下设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官等数十人。都统军配备“帐一、弓一、箭五百、马一、骆驼五”。还有“旗、鼓、枪、剑、棍、棓、披毡、浑脱、背索、锹、攫、斤、斧、箭牌、铁爪篱等仪卫兵器。

西夏后期,重文轻武,监军司长官品位下降。西夏《天盛年改定新法》规定,官分五品,即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五品以下的官员为不入品者。该新法为西夏仁宗天盛七年(1155年)所定,该年为乙亥年,故又名《猪年新法》(亦说该法施行的年份为猪年)。按照该法所定,州郡官提升为次品,边境监军司长官反而降为中品,尚较州郡官低一品。

关于甘肃军司防地驻军情况,《宋史·夏国传》记载:“右厢甘州路三万人,以备西蕃、回鹘。”《兵制》规定:“男年登十五为丁,率二丁取正军一人。愿隶正军者,得射他丁为负赡。”则正军一人,另随负赡(副兵)一人,随军司杂役(后勤)。《兵制》又规定:“凡正军配给长生马、驼各一匹。”则每一负赡就有喂养两匹牲畜的任务。据《西夏书事》记载,首都兴庆府正军2·5万人,另有负赡7万人。则甘肃军司正军3万人,副兵最少亦不下于3万人。

镇夷郡

西夏设镇夷郡的时间为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夏五月升州郡时。“镇夷”二字含镇慑回鹘与吐蕃之意。镇夷郡d郡守不称太守而称郡正。开始时,郡正职位低于都统军,出行时无旗鼓,无帐幕,只有骆驼一峰,箭三百支。镇夷郡郡正后来又兼郡学教授。西夏《黑河建桥碑》所记镇夷郡正的全称为“都大勾当镇夷郡正兼郡学教授。”都大勾当的地位相当于驾前总管,品位已与都统军相埒。

镇夷郡郡正又兼郡学教授,当在李元昊之子谅祚时期或者更晚。谅祚于1061年亲政,立梁氏为后,下令国中去蕃俗,从汉礼,复唐代所赐姓李,各军州开始任用汉人。谅祚子秉常时期,基本上是梁太后摄政。秉常子乾顺时期,于蕃学外,另建国学(汉学),推行汉文化。乾顺子仁孝时期,于西夏仁宗大庆四年(1142年)在各州广建学校,教授儒学,追封孔子为文宣皇帝,下令州郡修建孔庙,镇夷郡城的孔庙即建于此时。同时建立设科取士制度,策试举人。《黑河建桥碑》即立于仁孝当政时期的乾祐七年(1177年),当时的镇夷郡郡正直接兼任郡学教授,而且选用汉族文人王德昌充任,是西夏尊崇儒教和重用汉人的实证。

西夏后期重文轻武,文官品位上升,武官品位下降。按照《猪年新法》所记,镇夷郡改为镇夷州,其长官为次品,是五个等级中的第二品;而边境监军司的品位为中品,是五个等级的第三品,反而低一品。

宣化府

根据《西夏书事》卷十二记载:“升甘州为镇夷郡,又设宣化府。”是说设宣化府在升镇夷郡之后,宣化二字为宣抚化育,含安抚感化之意,实质是示以恩惠,收揽人心,与镇夷二字相对应。一方面镇慑,一方面安抚,镇抚并用,以加强统治效果。

宣化府与镇夷郡的品位相当,但他们不是重复并列的政权机构。镇夷郡行使政权管理职能,宣化府施行宣抚感化的职能。宣化的主要对象仍然是回鹘与吐蕃,但宣化的地域范围却不限于镇夷郡境域,而是与甘肃军司相配套,宣化于原来回鹘统治的甘、肃二州及吐蕃六谷部统治的西凉府,不包括曹氏政权统治的瓜、沙二州。瓜、沙二州另立西平监军司,而无宣化机构,其他监军司也未见有宣化机构之设。

镇夷郡与宣化府在存在的时间上也有不同。镇夷郡是常设的政权机构;宣化府则是较短期建制的临时机构,局势稳定后即行撤销。仁孝立《黑河建桥碑》时,已无宣化府的建制,《猪年新法》中有甘州城司的名称而无宣化府的名称。

甘州城司与删丹县

西夏镇夷郡下辖甘州城司与删丹县。置删丹县在前,设甘州城司在后。而置删丹县又在设甘肃军司与镇夷郡之后,甘肃军司所在的删丹县即《西夏书事》所说的唐删丹县故地,也就是现在的张掖城。后来置镇夷郡宣化府后,始将删丹县移出此城,另在今山丹县建删丹县城。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编的《山丹县志》记载:“县城……,西夏赵元昊建,元至元二十六年新之,周一里二百六十步。明洪武二十四年,指挥庄得展筑,周七里二百九步,如今制。万历中,增南关城。”可知今山丹城确为西夏元昊所建的删丹县城。而且是在设镇夷郡、宣化府之后所建。

甘州城司这一名称列于西夏《猪年新法》第十章内“官品及府所名称”中的下品中,即西夏官品五品中的第四品,与肃州、沙州、黑水、居延同列。《猪年新法》中无宣化府而有甘州城司,又似乎是宣化府这一机构被甘州城司所代替。旧《山丹县志》还记载,山丹县宋时为“西夏宣化府地”。则不能排除宣化府在西夏时,曾一度是镇夷郡之下,山丹县之上的政权机构。

镇夷郡王府

    镇夷郡设镇夷郡王府的时间为西夏桓宗天庆三年(1196年)。西夏越王于该年去世后,他的儿子李安全向桓宗纯佑要求承袭越王的爵位,纯佑没有让他袭爵,而是改封他为镇夷郡王,在镇夷郡城建郡王府,镇夷郡与番和郡均不再称郡而改称州,成为西夏宗王的直接领地,直辖于王室。河西的军政事务,均由镇夷郡王节制。  

州府军司品级为:

  镇夷州、番和州、西凉府为次品;

  甘肃军司、西平军司为中品;

  其余州县城司为下品。

(王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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