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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重点内容解读

来源:日期:2022-04-29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的修改,进一步对工会的职责定位和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重点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

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组织。针对本次《工会法》的修改,将根据工会的基本性质与职责范围,对本次修法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对工会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进步与信息技术广泛运用,新业态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出现了各类不同于传统正规就业模式的新就业形态,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数量日益增多,但这类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游离于基层工会组织之外,并未实际享受到工会服务,如何推动这类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加入基层工会组织,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本次修订对工会的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

完善工会基本职责

本次《工会法》的修改,将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同时,增加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以及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规定。

该条规定体现出,工会的职能应当由原来的仅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帮助的被动型角色,逐步转变为全面满足职工各项服务需求的主动性角色。这对工会履行其基本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体现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

本次《工会法》的修改增加了规定: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工会作为代表工人队伍利益的重要群众组织,是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把手。如何进一步加强指导各基层工会的建设,将会是工会下一步工作不容忽视的方面。

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1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其相关规定。据此进一步明确《工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基于此,工会应当根据所属工会和职工的实际需求,健全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全体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畅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提升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

本次《工会法》修订,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并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通过扩大基层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拓展了工会履职的新领域,更进一步彰显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对工会履职提出了更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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