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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洪水河管理处: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 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民乐县水务局日期:2024-08-29

为全面保护好河湖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河流水质质量,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民乐县洪水河管理处紧紧围绕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目标,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长职责,加大河道巡查监管力度,多举措开展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水环境治理常态化、长效化进行,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工作。落实河长巡河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河道属地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河道巡查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实地查看河道、河岸及涉河周边环境整治情况,重点查看水域、河面、河岸、沟渠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治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强化整治措施,推动河道“清四乱”持续进行。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巡查人员每到一处,仔细查看河道环境整治情况、河道水质状况,检查河长公示牌是否完好,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字迹模糊不清现象;重点检查河道内有无乱占乱建、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现象,进一步检查渠道内是否有垃圾、杂物等“四乱”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对河道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属地管理村组进行清理整治,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保护好河湖生态环境。

强化制度建设,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强化河湖保护措施,完善河湖生态管护制度,构建行之有效的监管监控体系。建立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河道运行情况,及时掌握河道环境状况。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形成“县级河长抓推进、镇级河长抓落实、村级河长抓巡查”的工作机制,着力做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环境整治强大合力。开展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题的河长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加强对河湖长制、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河湖治理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村组群众生态环保意识。通过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营造人人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形成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人人参与、维护环境卫生齐抓共治的强大合力,推动河湖环境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姚升国撰稿 朱玉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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