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水务局日期:2026-06-09
为全面落实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环督察〔2022〕58号)要求,依据部门“三定”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予以公开。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按照《张掖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2024-2026年)》《张掖市水预算管理办法》,分解下达各县区、各行业年度用水管控指标,保障重点河流断面生态水量。
2.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修复,统筹生态环境用水。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甘肃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落实全市用水总量、强度双控目标。统筹农业、工业、城镇全领域节水,规范水权交易。保障水域空间完整、水工程功能稳定。
3.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农村饮用水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机制。持续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优化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布局。监督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专业化水平,及时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投诉信访。强化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水质监测工作,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4.依据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节约用水配套管理制度,常态化督导各行业落实节水制度与节水标准。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等中长期规划,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强化非常规水配置利用。
5.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细化落实河湖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
6.严格落实《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规范地下水开发、保护、修复全流程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取水、违规凿井等违法行为。依托全市地下水超采攻坚行动,逐步实现采补平衡。
7.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督促各县区加大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完成年度最低利用额度目标任务。
8.提高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增强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意识和自觉;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督导县区完成年度遥感监管复核查处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9.监督指导各县区水务局落实在建水利项目弃土弃渣处置、施工废水处理、扬尘控制、噪声控制等环保措施,做好引水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举报和反映我局职责范围内生态环保问题,我局将依规办理并予以答复。
1.举报电话:0936-8685511
2.来访来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1号市水务局,邮编:734000。
张掖市水务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