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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河湖长制光荣榜

来源:市水务局日期:2022-08-19

一、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张掖市河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市县“双河长”工作机制和全市“河湖统管、体系互通、监管合一”的一体化组织体系运行有序;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形成“共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工作机制;转变思想,探索创新,积极探索构建“河长+”多维监管体系;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的进程中,全市河湖长制考核连年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水生态、水环境明显改善。

甘州区安阳水利管理所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持续抓好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常监管巡查、基层河湖长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着力改善提升安阳灌区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积极将区域生态红利优势转化为区域经济优势,打造水利系统河湖长制工作“安阳样板”。

民乐县河长制办公室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扛起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大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有效,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与全域无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河湖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肃南县河长制办公室以保水净水为核心总体目标,对上中游水源涵养林养护,下游沟道治理与生态护岸美化净化等工程建设,构建以清水廊道和生态景观建设、小流域治理为格局,着力恢复河道功能,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张掖市大成学校树立“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爱河护河、惜水节水理念,充分利用该校毗邻黑河,靠近滨河新区三大湖的地理位置优势,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系列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在河湖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中的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作用,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为强化河湖长制、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贡献力量。

二、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葛贵现任张掖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自河湖长制工作推行以来,葛贵同志致力于建章立制、创新模式、整治保护、常态监管,积极践行使命担当,基础工作科学有序,各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河湖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范斌现任张掖市水务局河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河湖管理办公室主任以来,带动科室的年轻同志钻研业务,创新工作思路,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序推动河湖面貌根本好转。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和强烈的事业心,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张掖市河湖长制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杜树江任甘州区乌江水利管理所所长严格落实长效管护巡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乡镇签订管护协议,督促乡镇河长对辖区河岸进行保洁,对公示牌进行检查更新,安排水管人员开展护河巡河活动,积极做好走访宣传工作,营造全民护河、全民惜水的良好氛围

张文权现任临泽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始终把河湖长制作为主业主责来抓,科学决策,脚踏实地,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心里惦念着河湖管理,头脑里琢磨着生态建设,为临泽县河湖长制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曹川为高台县河长制办公室干部作为河湖长制工作中年轻的干部,自河长制工作实行以来,始终本着“认真、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河湖长制和河湖“清四乱”等工作中默默付出用坚定的党性原则、过硬的工作能力以及优异的工作业绩,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滕开军现任民乐县水务局水土保持河道管理股股长,充分发挥股室负责人“领头羊”作用,组织和带领股室的同事,深入调查了解,积极谋划、完善符合民乐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实现路径,为全县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启动、有序推进、深入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民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全省优秀河湖长

张辉现任中共临泽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黑河(临泽段)河长。始终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坚持落实河湖长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带领全县河湖长严守河湖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河湖长制落实落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临泽县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真正做到了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丁尚义现任高台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镇级总河长。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大力整治河湖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河湖长制度,履行巡护责任,全面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为建设“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绿色生态家园作出了突出贡献

张磊位奇镇副镇长,老军河位奇镇段的河长。坚持把落实“河长制”作为推进河床治理的重要抓手迎难而上大力整治河道内堆积砂石料、妨碍河道行洪等突出问题守护河湖健康安全。河道河岸整洁、河道畅通,无违章建筑,无乱挖、乱开采等“乱象”,初步实现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全省优秀河湖卫士

祁忠溪现任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践行检察官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努力构建法律监督与行政监察同向发力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用法治力量保障和促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

李海棠现任山丹县清泉镇人大主席,分管清泉镇河湖长制工作。作为清泉镇河湖长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结合本镇实际“对症施药”,因地制宜解决河湖治理痛点难点问题,积极与各方面沟通协调,拆除违建库房,清理河湖垃圾,修复疏通河道,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治理目标做出了重大贡献。

兰建文现为肃南县皇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师。作为一名皇城镇保护家乡河流的巡河员,坚持用自己的足迹踏遍每一条河道,注重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坚守河湖管理保护第一线,默默无闻发挥着基础河湖工作者的作用,用实际行动服务着全镇农牧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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