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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甘肃水利厅网站日期:2022-08-12

各市(州)水务(水保)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7月23日,景泰县一煤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行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迅速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水利系统以6.19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主体施工27-1标段安全生产事故和景泰7.23矿产事故为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好7月1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统筹做好全行业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市(州)和厅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充分认识持续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职责意识,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和我省贯彻落实“三十五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尽最大努力杜绝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靠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准确把握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把抓好安全生产防范作为重点抓紧抓实抓细。要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核心,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培训教育、奖惩、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及应急救援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坚持靠前指挥,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安全服务指导,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查隐患、严执法、堵漏洞,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责令停工停产,严格整顿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亲自研究抓好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培训,从思想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从根源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和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切实摸清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层层抓好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

一是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迅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化、再跟进、再落实,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对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要求,查找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入脑、不入心,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执法宽松软,放任企业长期带病生产,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从思想上、责任上、担当精神上,深刻剖析原因、汲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要切实整改风险隐患。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级自查和上级各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整改消除,坚持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不销号绝不放过,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效果,堵塞安全生产盲区漏洞,真正下气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薄弱、存在问题较多的重点市州、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督办,要拿出标本兼治的硬招实招,从根源上遏制事故苗头,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人民的生命线、发展的保障线。

三、统筹做好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进入黄金期,防汛进入关键期,疫情防控处于紧要期。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汛工作为重点,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围堰、隧洞的建设项目,要按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边坡、基坑稳定性进行监测分析,预防发生坍塌滑坡等事故;要完善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塔吊和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运行状况及管理制度,确保管理环节合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防发生高处坠落、塌方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汛期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强化农村供水等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同时,要加强工程施工和生活车辆管控,做好生活区、运行管理单位、实验室、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和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防发生车辆、火灾、触电等亡人事故。

三是持续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水监督发〔2022〕29号)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持续加强汛期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四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针对病毒变异的新特点,严格落实单位管控和个人防护措施,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各种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影响。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工作

当前,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水利行业仍然面临事故多发易发隐患,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保障生产安全。一是要强化应急准备。完善自然灾害各项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案体系,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结合汛期水利行业工作特点和要求,落实防汛预案、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到位;二是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工作不缺位、不断档。加强水利工程工况监测,完善预警通信系统,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

  

甘肃省水利厅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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