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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来源:市水务局日期:2022-01-14

水利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水资源高效利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防洪安全、现代水治理五大体系,根据《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张政发〔2021〕3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水利发展改革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市水利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加强水资源及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为全市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水利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底线任务,先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饮水安全保障冲刺清零及后续行动,建立了以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分散供水工程为辅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全市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80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厂129处(千吨万人水厂29处),实现了农村供水全覆盖,群众生活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均符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退出验收标准。

水资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秉持“深度节水、极限节水”理念,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不断提高。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取用水计量设施,全市地下水机电井计量设施安装率达到95%以上,地下水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农业节水成效明显,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594;纵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先后命名市级节水先进单位117家,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节水器具普及率提升至80%。

水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科学规划水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水系工程布局,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河湖健康生命得到维护。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等项目的实施,水源涵养能力不断增强,河流生态水平得到持续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全市引水式水电站全面实现生态流量在线监测。

防洪减灾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坚持工程与管理相结合,防洪减灾体系逐步完善,黑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持续实施,重点区域达到防洪标准,洪水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建成覆盖六县(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及河流洪水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自然灾害抵御的能力得到增强,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大幅减轻。

治水管水能力不断强化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网络在线审批,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深入推进,河湖监管手段不断充实。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创新管护运营机制,划分、界定、明晰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建立了“水管所(站)+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能力不断夯实。紧紧围绕“六位一体”重点任务,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得到持续加强。

经过连年努力,全市初步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

二、“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形势下,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要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水利保障能力。面对新形势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需要着力解决好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有效缓解水资源水环境约束趋紧的矛盾,在推进水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新步伐。市治水兴水还面临新的挑战,水利发展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水资源总量不足,缺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缺水问题突出,资源型和工程型缺水问题并存。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30年市可用水总量仅为20.71亿立方米,用水指标约束趋紧,保障新增刚性用水需求压力大增。国民经济各行业用水中,农业用水比例仍然偏大,用水不均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增用水指标难以落实,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水利工程短板明显,民生水利建设任务繁重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合理配置体系尚不完善,城乡供水保障和抗旱能力仍需增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灌排能力建设进展缓慢,灌区骨干工程效益发挥不足。从供水保障看,农村人饮供水还存在分散供水,与城镇化发展、乡村振兴和水美乡村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用水结构亟待优化全市农业用水占比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仍有较大提升潜力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较低,与水资源短缺形势不相适应。农业取用水自动计量控制设施尚未实现全覆盖,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困难,灌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有待提升。城镇管网漏损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中水回用率等指标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灾害防御能力薄弱,群众防灾意识淡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薄弱,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仍很艰巨,山洪灾害仍危及群众生产生命财产安全;因特殊水情及地形地貌条件,洪水孕灾环境广泛发育,水旱灾害易发频发,群众对山洪灾害危害性认识不足,山洪灾害防治任重道远。防洪非工程体系尚不健全,洪水风险排查、洪水风险管理、河流行蓄洪空间管理方面仍需加强。

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整体监管能力不足水资源高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还未得到全面体现,水资源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水生态持续保护能力不强依法保护、促进节约、规范运作的水市场制度、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河湖管护力量有限,空间管控手段落后,水利执法专业力量不足,部门协同治水力度不够,全社会治水兴水格局尚未全面形成。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市水利工作处于挖潜力、补短板、强监管、激活力、提质量的关键发展阶段,要立足人民群众对水利发展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水安全风险和挑战,大力增强水忧患、水危机意识,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幸福河湖的战略高度,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全面推动大保护,协同开展大治理,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黄河流域(含黑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目标”,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减灾能力提升、水生态治理修复、行业监管能力建设“五大任务”,通过开源节流、节水增效、兴利除害、防治并举、强化监督“五大措施”,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水资源利用体系、保障有序的供水安全体系、人水和谐的生态安全体系、防控有效的防洪减灾体系、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水治理体系“五大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建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聚焦民生水利,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节水、供水、防洪、水生态等问题,作为水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工程短板,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需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节约用水、高效利用。贯彻“深度节水、极限节水”理念,将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

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立足生态战略地位,强化“中游担当”,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为有机整体,统筹

流域区域、地上地下、城市乡村,均衡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加强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

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科学研判水安全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方案预案,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应对综合减灾转变。

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把改革创新作为促进水利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水权、水价、水利管理和水利投融资制度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依法加强水资源水环境管控和河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法治化水平,努力构建现代水治理体系。

(三)规划目标

2025年,水安全保障提档升级取得突破,节水行动取得重大进展,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5以上;防汛抗旱补短板工程抓紧实施,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河流城镇段堤防达标率达到85%;河湖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全面加强,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取得实效,行业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努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防洪安全、现代水治理五大体系。

展望2035年,全市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迈上新台阶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水环境状况全面改善,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立,现代水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现代水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应对有序、保障有力、风险可控的防洪减灾格局基本形成。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总体布局

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承载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等特点,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需求,根据不同县区及灌区的水资源条件与发展保护需求,确定“控、优、调、保、防”的水利发展总体格局。

“控”: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倒逼产业结构调整,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保障河湖湿地绿洲生态用水,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按照超采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加强超采区用水监控管理,严格控制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加强祁连山水源涵养与保护,推进黑河、石羊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及综合治理。

“优”: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建设黑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重点,积极挖潜、盘活存量。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黑河干流水量统一调度能力,统筹区域内外多种水源,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形成以水库、枢纽、干支渠系等工程为骨干的供水网络,保障区域供水安全。

“调”:以合理开源、适度引调水为重点,推动构建以现有水源工程为骨干,已建引提调工程富余水量、洪水、再生水等为调配的供水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和工业园区用水;结合农村水系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对重点山洪沟道进行治理,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保”:南部沿山区以保护河流源头水为重点,加强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保护,为区域发展提供优质水源。加强水土保持和山洪灾害综合防治,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因地制宜发展人工草场灌溉,围绕生态产业发展,完善供水保障体系,推动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抗旱水源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区域生活生产条件。

“防”: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不断提高旱涝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水资源调控和配置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成黑河、梨园河治理任务,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加强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会商制度,优化调度方案,科学指挥决策。

四、推进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先进的节水标准体系为导向,突出重点区域、加强重点环节、落实重点任务,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效益。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不断完善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体系,细化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健全取水计量监控体系,严控区域取用水总量。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取用水量已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完善用水强度指标体系,实施水资源超载区、地下水超采区用水总量削减计划,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用水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制度,以市政府批准实施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依据,加强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监管。重点用水单位实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台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监测计量和信息统计制度,加强对用水全过程的监督。严格限制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高耗水行业,用水指标紧缺、用水矛盾突出的区域,鼓励通过水权转让、置换解决新增用水刚性需求。

严格控制取水许可审批。严格取水申请审批程序,新批取水许可项目,严格按照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行业用水定额核定审批取水量。取水总量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限制审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除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用水指标外,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用水。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逐步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探索实施取水许可动态管理,盘活取水指标存量,促进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水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按照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中型灌区,建成一批水土资源优化、灌排设施先进、灌溉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智慧、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化灌区。通过水源提升、渠系改造、防洪治理、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提升灌区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化管理水平。以黑梨灌区提升改造为重点,加快促进沿山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化供水结构,扩大供水效益。

加强工业节水减排。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全面提升工业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节水型工业,鼓励支持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建成一批节水型示范企业。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鼓励工业园区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鼓励采用节水灌溉方式。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生活供用水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推广节水器具。2025年,甘州区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50%以上县级行政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完善节水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完备计量设施,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加快完善工业、生活、服务业用水阶梯水价制度,以水价机制倒逼节水、靠价格杠杆促进节水。

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从严叫停节水未达标项目。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

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强化市情水情宣传教育,把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节水良好氛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使节水成为全社会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

五、完善供水保障网络格局

按照“拓大网、联小网、强骨干、成系统”的建设思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对水资源的基本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节水为前提,通过建设水源工程、供水工程,加快构建“三水互补(“三水”指地表水、地下水和中水),全市一体”的水资源供给体系,优化区域、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

(一)完善供水网络体系建设

水资源配置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对水资源的基本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节水为前提,通过建设水源工程、供水工程,加快构建全域供水网络工程体系,打造“多源互济,统筹调配”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增强水资源时空调控能力,形成“水源有保障、结构更优化、生态上水平、区域相均衡”的水资源优化配置网络。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坚持以集中水源建设、管网改造、水质处理为重点,加快构建骨干供水工程网络格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着力构建水质合格、保障率高、保护到位的城乡水源保障体系。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通过骨干水源配套、城镇供水管网延伸,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程度、饮用水水质达标程度、自来水普及程度和取用水便捷程度。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六、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思路,消除防洪安全隐患、补齐工程短板、补强薄弱环节,提高洪水预报预警水平、加强群测群防能力建设,提升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防洪保障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减轻洪水灾害损失,全力保障长治久安。

(一)优化防洪空间布局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防洪体系短板及薄弱环节,采取河流综合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沟道综合治理、城市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措施,完善全市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浅山区防洪治理、实施黑河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等,逐步完善以水库、河道堤防、山洪防治为重点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以“清四乱”为抓手,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河道、影响行洪等问题,严格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严把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确保防洪安全、河流健康和行洪通畅。

(二)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河道断面生态化设计,因地制宜设计生态元素,满足市民亲水需求。着力解决河流堤防工程体系不健全、防洪标准低的问题,全面实现城市及县城段防洪达标。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结合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对人员密集、危害严重的山洪沟道进行治理。完善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监测站点,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三)加强洪水风险管理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突出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提高洪水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河流、城市防洪预案体系,制定并落实重点河流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加强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深入推进水生态治理与保护

“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为主线,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水在生态系统中的关键作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水生态空间的保护与修复,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

科学划定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全面完成黑河、山丹河等重点河流及重要湖库划界,同步推进县级河湖划界,有序开展水库、水闸、灌区、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建立空间台账。加快推进县域重点河流岸线规划完善,配合省厅完成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及基础信息落图工作,实现水利基础设施“一张图”。

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要求,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各项涉水活动。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加强采砂管理,压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对各类水生态空间占用、损害等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水生态空间面积不缩小、数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二)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统筹生态保护与发电等关系,确保重要断面下泄生态流量要求。依托市级水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强化生态流量监管,保障市域内水电站生态流量按时足额下泄。积极推进河道生态用水,对有条件的湿地实施生态补水。

(三)加强水生态治理与修复

结合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巩固祁连山保护治理成效,配合编制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推进黑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开展生态脆弱河流综合治理与修复。发挥好临泽县水系连通与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作用,鼓励相关县区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控采限量、节水增效、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维持良好的地下水生态环境。配合开展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复核评估,科学确定超采区范围及面积。对具备置换条件的地下水水源,通过地表水置换,适度退减地下水。

(四)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为原则,注重实施预防保护,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多措并举,形成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思维,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工程,在重要水源地、城市周边,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在经济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建立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八、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系

强化水治理执法为基础,以完善水治理机制为重点,以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为手段,全面加强对水资源、江河湖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依法治水等方面的监管,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治保障的水利体制机制

(一)全面加强水法治建设

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形成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体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县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和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水利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切实维护水法规权威和良好水事秩序。加强水利法治宣传,为依法治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强化水资源监管。加快水资源监测和管理等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计量与监测设施,适应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要求。探索开展水权交易,用以交易的水权应当已经通过水量分配方案、取水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具备相应的工程条件和计量监测能力。

强化河湖监管。聚焦“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统筹河湖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法整治河湖乱象。加大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河湖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无人机定期飞检,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进行在线监控。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推进河长制“有名”、“有实”到“有能”。

强化水利工程监管。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强化政府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工程建设“四制”要求,加强工程投资、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各环节全过程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措施,推进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管,提升工程运行实时管控水平。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坚持依法审批管理,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设施验收;以全过程监管为核心,加强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实时监控和即时处置能力,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强化水安全风险监管。建立水安全风险应对协调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风险源防控,建立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城乡供水工程应对特大干旱、突发污染事件等应急保障预案。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汛限水位和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按照“安全、实用、经济、便捷”的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围绕“一张网、一中心、一平台、一大脑”的水利信息化建设要求,以“资源调度控制可靠、安全防护及时可控、工程运管精细高效、信息服务便捷流畅”为目标,完善水利设施监测设施网络建设,提升水量、水质自动化监测水平,提高水旱灾情预测预报能力,强化重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测控,构建“天地一体化”河湖监管网络体系,形成基于网络、面向社会的监测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互联网、云计算、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与水利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建设“感知广泛、处理高效、协同智能、安全可靠”的智慧水网。

九、深化水利改革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立足实际、解决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总体思路,通过依法治理、规划管控、政策调控等手段,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

(一)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到位、管得住、服务好。积极转变服务观念,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推进水利政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趟”,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统一快递送达”的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水利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运行。继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优化水利营商环境。

(二)深入推进水权改革

加快完善水权产权体系,细化明晰水权,严格用水上限,合理分配用水总量指标。加强水权制度顶层设计,强化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完善水权转换制度,鼓励水权流转,探索实行水资源有偿转让。培育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在水量交易活跃、协会组织完善、交易规则健全的县区、灌区设立水权交易中心,推进水权交易,用水权流转促进用水效率和效益提升。

(三)着力推进水价改革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步伐,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体系,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强化用水公平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模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自建、自管、自”运营。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五)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鼓励探索水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保障社会资本投资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激发水利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不断激活水利建设市场。

十、环境影响评价

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生态环境保护

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最大程度避免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是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减少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超采的地下水。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按照“深度节水、极限节水”要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是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管。避免中小河流治理中束窄河道、减小行洪断面以及河流渠道化倾向,提倡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依法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科学性。

三是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移民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风险应急管理措施。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十一、保障措施

统筹谋划全市“十四五”水利发展与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前期工作,拓展投资渠道,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评估

进一步分解水利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建立部门协作配合、市县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逐级落实、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好本区域水利发展规划。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目标考核制度,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

(二)积极统筹谋划,深化前期工作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统筹谋划水利项目,加强对规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设中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的推进,建立水利发展项目储备机制。围绕规划提出的重大工程,积极对接上级投资和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利用水利发展“政策叠加”机遇期,保障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做好规划项目审批及相关工作。

(三)拓展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建设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拓展水利投资渠道。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在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的基础上,加大国家节水行动、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领域的投资力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公众参与

加大水情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持久开展水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水忧患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加强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规划实施情况,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全社会监督水利工作,形成治水兴水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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