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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金融二科日期:2024-01-10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要求,市政府金融办以主动创稳为主题主线,以示范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加快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机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各项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应用,学好用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基础。全面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奠定了法治建设工作坚强的组织基础。坚持把法治建设与金融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把法治要求贯穿到各个环节,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三是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各类学习班,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平时学法、年底述法、法治培训制度,制定并认真实施普法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定程序,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台账健全。

(二)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金融办把提升全民金融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作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普法工作有计划。制定下发“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考核。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八进”等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参加省金融监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任务。近年来,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民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意识不断提升,为金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1名干部获得“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二是地方金融组织法律意识有提升。每年4-5月份,借助地方金融组织年度审计和换证工作时机,组织开展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合规诚信经营宣传月活动,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和现场宣传。市县区金融办共同组成专业宣传队,每到一家企业,都开展远离违法犯罪和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宣传,签订诚信合规经营承诺书,督促其合规运营、诚信运营,自觉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督促各公司利用微信群、电子屏不间断宣传诚信经营知识,不间断开展诚信宣传,有效提升了地方金融组织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三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有成效。市政府金融办每年都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每年6月份集中在中心广场、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咨询、发放传单、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线下宣传金融知识及防范非法集资常识。同时,运用手机短信提示、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视频等线上方式,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近年来,在办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法律政策和非法集资防范信息1000多条,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短信100万条,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多场次,有效提高了全社会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能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三)依法依规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一是理清监管职责和权限。经对照国家法律法规、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和市政府金融办权责清单梳理自查,市政府金融办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委托,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辖内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等部分监管工作。二是优化监管方式。依法收集地方金融组织财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审计报告等数据信息,对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每月进行监管分析和评估。实行股权结构、高管、名称、经营地址变更审批或备案制度、现场检查制度、非现场检查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等制度措施,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的运营管理。通过年审、现场检查和分类评级,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每年对42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开展监管谈话。三是强化提质增效。组织开展“行业清源”“减量增质”行动,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促进发展模式向精细化转变。组织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防范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平安张掖建设专项行动,及时甄别和预防行业风险,依法从严处置违规经营行为。对“失联”或“空壳”公司,履行法定程序后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自愿退出等措施。至目前,地方金融组织数量由最高时的65家减少至42家,风险控制意识、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减量增质”行动成效逐步显现。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快取得执法证件。在已经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基础上,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推进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符合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积极组织10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件。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参与“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政务系统的培训,对监管系统中出现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对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和典当行监管2项目录全部进行了认领,认领达到100%。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着力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和报送,解决不文明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购置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等执法设备,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法规进行梳理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文明执法,杜绝重复执法等干扰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四是探索建立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机制。自《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以来,提请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张掖市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区政府金融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职责,赋予了牵头部门执法职能,探索开展了非法集资行政案件联合调查、联合处置机制,将继续按照省级处非牵头部门规范的全省统一执法流程,着力提升牵头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水平。至目前,指导甘州区处置行政案件4起,清退资金800多万元。五是及时送审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3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困难。虽然我办10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件,但县区除甘州区政府金融办外,各县政府金融办属于挂牌机构,市县区仍然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行政执法队伍,缺乏实际操作流程,面对非法集资行政案件,无法及时进行查处。

二是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有困难。我办执法人员欠缺,与其他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区别较大,在添加执法人员信息、认领编制监管事项子清单和开展随机监管、信息归集公示方面存在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配合做好机构改革。按照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结合法律法规和职能整合情况,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责,着力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利用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与本行业、领域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检查对象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三是着力推进依法执法。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及时更新调整,确保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符合工作要求,加快完善执法文书,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开展非法集资行政案件联合调查、联合处置机制,吸收财会人员、律师人员参与,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实现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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