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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共创文明城市

来源:日期:2024-03-27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政府金融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当好“优化营商环境,共创文明城市”排头兵,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门前三包”,创城人人有责

督促各金融机构主动加入到“创城”和“守城”工作中来,积极配合市创城办,做好“门前三包”相关工作。“包卫生”,定期打扫门前责任区范围及外立面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包秩序”,责任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车位泊位内,确保整齐有序,方向一致,不影响市容和通行。“包设施”,自觉维护门前环卫设施、供排水设施,不得擅自损坏、占用城市道路、桥涵、照明等市政设施和草地、树木等园林设施,户外招牌无残缺、无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引导各金融机构聚焦金融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同配合,充分认清当前获得信贷指标形势,全面落实金融政策,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效。聚焦政银企对接、普惠金融贷款、小微企业融资、企业满意度等重点任务指标,不断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和服务效能,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注入金融“活水”。

增强道德意识,提高文明素养

督促各金融机构对照测评标准、瞄准问题短板,引导干部职工增强道德意识,提高文明素养,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自觉成为文明城市宣传者、志愿者、守护者,积极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社区公益服务、文明劝导和创建宣传等活动中去,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推进文明规范服务、网点升级改造和智能化转型,不断丰富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营业网点“软件+硬件”同步提升,擦亮“窗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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