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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尽职免责工作指引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来源:日期:2023-03-21

 近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甘肃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服务力度,完善“敢担、愿担、能担”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工作指引》主要针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为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且收费标准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发生代偿后,经调查认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职责,应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分、激励性薪酬扣减、行政处分等责任。《工作指引》列举了13种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情形和6种不得免责应当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的情形,并对尽职免责工作流程做了明确规定。

《工作指引》的出台,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或代偿后快速实现责任认定提供了制度依据,解决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愿担”“不敢担”问题。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质效,下沉担保服务,主动挖掘客户,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公共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作用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可以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的释放担保资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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