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18-1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申请对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基地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土建及室外绿化附属项目和考试中心考场绿化项目进行工程审计的报告》(张公交〔2018〕145号)的申请,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0月25日起,对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实施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基地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系统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服务的方式对工程造价结算情况进行审核。审计组组长:王 强,成员:武廷冠、李亦宪。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隐瞒事实,保守被审计单位相关秘密,并受理对被审计人员的举报,同时接受群众对审计组工作人员的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王 强
联系电话:18093696511
特此公告
张掖市审计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