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国资委 李志远日期:2026-01-30
近年来,市政府国资委紧盯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压实企业防范化解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着力防范债务风险。加强企业全口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实施融资成本“指导价”控制,推行负债规模与资产负债率“双管控”和“631”债务防控机制【提前6个月制定资金接续计划,提前3个月安排刚性兑付,提前1个月备足偿债资金】,企业债务管控更加有效。
着力防范财务风险。强化出资人财务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构建发现问题闭环整改长效机制。动态调整优化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实施精准管控。着力规范外部董事行权履职,代表出资人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决策,企业财务运行更加稳健。
着力防范投资风险。修订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根据投资额度对企业投资行为实行分级监管。着力强化企业项目投融资、管理和退出全过程研究论证,加强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监管,严格规范审批审核程序,企业投资行为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