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10-09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张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抓拍交通违法类型
1、G30连霍高速上行2211公里450米
2、G30连霍高速下行2222公里500米
以上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最高限速值:小型载客汽车12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100公里/小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4日—2025年10月10日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2025年10月11日0时起正式启用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安全文明行车,共建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张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