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8-14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市住建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0〕1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甘建保〔2023〕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张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邮寄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发展大道中央商务广场东侧张掖市司法局(区法院)立法科王琳收,邮政编码:734000。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二、电子邮件:zysflf@163.com;
三、联系电话:0936--5992288。
附:张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
张掖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