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张掖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来源:张掖市司法局 律师科日期:2018-12-19

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户籍在我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合格分数线放宽为95分。

二、考试成绩公布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一)审核方式和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按照司法部第187号公告的时间,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受理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9日(工作日),申请人须到报名地司法局现场(张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居民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证件进行复印留存(一式两份),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学历核验。

现场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与申请表填报信息、本人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申请人应于2019年1月20日前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放宽政策审核。

报名时户籍在我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并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资格申请由张掖市司法局受理。现场审核申请人《户籍信息确认表》上的户籍信息和公安机关户籍信息核验结果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户籍材料,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经查证,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

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办理。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不得代办;

2.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

3.证件照片的底片和大小必须符合要求;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5.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36-5992792


                                                                 张掖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19日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