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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张掖市司法局日期:2018-08-15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研究制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和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5.负责本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张掖市司法局决算包括:

1.市司法局机关

2.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掖市司法局内设11个行政科室。

二、张掖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936.79万元。较2016年947.87万元决算减少0.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8.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8.49万元。系张掖市司法局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2)我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58.3万元。系本级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结转资金。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决算支出825.25万元,较2016年决算支出681.15万元增加144.1万元,增长17.46%。本年支出825.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按功能分类):

(1)公共安全支出(类)667.59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工资及办公支出。较2016年决算支出数530.81增加136.78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政法津贴补贴及科学发展绩效奖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费及公积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9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保险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19.02万元减少2.08万元,减少10.93%。

年末结转和结余111.53 万元,主要是有业务用房建设款及政法转移装备费,因业务用房未决算、采购设备未到位,未形成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1、拨款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62万元,分别是:

(1)公务接待费0.62万元。接待8批次,70人。

(2)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2、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与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43万元相比“三公”经费减少1.81万元,原因是接待费减少。

四、张掖市财政局2017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张掖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5万元,比2016年44.82万元增加3.43万元,增长7.1%。原因是取暖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张掖市司法局

                                                            2018年8月15日

张掖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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