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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来源:张掖市司法局 律师科日期:2018-06-29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7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张掖市户籍属放宽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可在张掖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户籍在外地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时未要求放宽的,网上无法填报信息,本人可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补录。申请人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毕业证书、户籍信息、身份证等信息无法查询或与本人填报信息不相符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地点

1.2018年7月23号至27日现场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发展大道中央商务广场东侧张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张掖市司法局网站(http://zy.gssf.gov.cn/)、金张掖普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36-5992792

张掖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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