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11-24
自张掖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市湿地局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重要抓手,通过健全机制、科技赋能、生态补偿等多维举措,建立健全线索筛查和移送机制、案件启动办理及司法衔接机制,将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持续推进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管理。
我局围绕“线索筛查、精准溯源、依法追责”目标,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数据比对分析等手段,采取“智能筛查+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工作。对反馈的疑似点位进行比对分析,动态排查毁湿开垦、擅自占用、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我局累计筛查日常监管、执法巡查及相关专项行动收集的疑似损害线索160余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及时立案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经实地核查认定,无达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移交条件的案件。
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同时,我局还注重生态补偿惠民政策的暖心实践,促进湿地保护社区共建共管。2024年以来,针对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产生农业渔业经营损失的情况,对张掖黑河国际重要湿地甘州段、临泽段、高台段范围内77603.22亩耕地受损和19863亩渔业受损农户进行补偿,让生态保护的“责任担当”与民生保障的“民生温度”同步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张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试行)》,健全线索筛查动态数据库、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探索“生态修复+社区共管”新模式,不断强化“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为张掖湿地生态保护筑起更加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