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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 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工作

发布日期:2019-09-29 10:51来源:中国档案报作者:罗亚夫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四川省各级档案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档案治理能力建设,依法治档理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强化保障能力

建立工作机制。四川省档案局制发《四川省档案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建立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机制,由法治工作机构、办公室和机关党办分别负责实施;印发《四川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成立“七五”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订年度档案法治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全省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重要内容。

建强普法队伍。四川省档案局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举办法治讲座等列入其工作内容;每年举办全省档案法治座谈会或培训会,定期组织档案法治工作骨干调研考察,强化档案普法队伍建设。

保障普法经费。四川省档案局在部门预算中设立“档案法治及文化建设”项目,为多形式多渠道创新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保障;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系列活动,编印档案“七五”普法读本、档案行政执法手册和档案工作文件选编,相关普法经费均得到落实。

抓好“两个重点”

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四川省档案局积极推动《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明确省档案局的普法责任和普法重点,为档案工作依法开展营造法治氛围。

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四川省档案局根据档案工作政治性、基础性和服务性特点,明确档案部门法治宣传的重点对象依次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各单位档案人员和普通民众;针对不同对象,通过业务培训和指导、执法检查、微博微信、电子简报等方式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领导重视、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依法履职、全民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局面,共同推进依法治档。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完善普法制度。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制定的《四川省档案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法治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职能机构具体实施的普法工作格局。

融入执法与服务。四川省档案局在业务指导、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答复网络咨询、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过程中,坚持同步开展档案普法工作;连续8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重点项目档案管理督查,每年组织开展档案安全执法检查,将每一次检查视为一次档案普法,使被检查单位的干部职工对相关档案法律规范更加熟悉,进一步增强档案法治意识;全省档案系统建立异地查档跨馆服务机制,通过部门网站、有关媒体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档案馆异地查档跨馆服务,进一步向公众普及档案法律知识,提高人们依法查档和利用档案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抓典型以案释法。四川省档案局认真收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特别是近年来在利用档案中发生的违法案例和全省综合档案馆查档实例,通过专题培训会、业务培训班及新媒体等方式以案释法;组织开展全省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通报表扬先进组织单位,编辑出版经济科技档案典型案例利用选编,进一步宣传有关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法律法规,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档案法治文化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四川省档案局在四川档案网、《四川档案》杂志、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全省档案系统法治宣传阵地设置政策法规、档案文化、兰台纵横等栏目,开设档案法治课程,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加强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档案法治宣传。

力推法治文化作品。四川省档案局根据全省各级档案馆查档实例编印《石室藏珠 档海拾贝》《让档案说话·四川省档案利用实例选编》;连续3年在《四川政协报》等刊物上开辟专栏,向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制作发放档案法治宣传书签等产品。

创新普法方式。四川省档案局利用国家宪法日、《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国际档案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我的档案记忆——摄影图片征集”活动,制作“四川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特辑”,通过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等进行发布和宣传;与四川法治报社合作,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档案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以馆藏珍贵档案为切入点,制作“我与宪法”微视频《传承》,宣传《档案法》及档案工作,参加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和展播活动,荣获二等奖,获得2018年“我与宪法”四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一等奖。

深化依法治理

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列入省政府2018年立法调研论证项目。四川省档案局单独或与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产业园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四川省档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清理和政策解读等形成机制。

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四川省档案局印发实施《四川省档案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档案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活动;印发实施《四川省档案局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核办法》,坚持省档案局内部法治工作机构与法律顾问对行政行为、社会购买服务等双审查制度;印发实施《四川省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编印档案行政执法手册,规范常用档案行政执法文书20余种。

调研执法深入开展。四川省档案局对全省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开展拉网式档案安全督查,开展《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档案馆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办法》《四川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督查;开展“项目档案工作提升行动”“全面规范产业园区档案工作”等法治建设创新工作;开展省级部门文件材料归档情况检查、档案安全管理执法检查,配合开展档案执法调研,将省直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单位、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档案外包服务企业等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七五”普法期间,省、市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对1500余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发出执法整改文书220余份。

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面推广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省档案馆与重庆市档案馆、成都市档案馆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馆等签订民生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协议,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利用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共受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申请近6000例。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5月6日 总第3369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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