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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档案局馆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19-08-29 15:27来源:张掖市档案馆作者:佚名


张掖市档案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负责制定全市档案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档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新阶层新领域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以及各类档案馆工作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电子文件管理和档案现代化工作的宏观管理;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重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档案专项验收。

(四)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五)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技术保护和安全保管,研究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

(六)负责征集、接收、保管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声像、电子、实物等重要档案资料,征集社会散存的珍贵档案资料。

(七)负责全市档案干部教育、专业培训、档案宣传、档案学理论与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

(八)负责全市档案部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九)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网络查阅系统,公众可以免费查阅国家机关制发的与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非涉密和已解密的政策性文件。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管理: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