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局养老失业保险科日期:2026-04-29
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34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我局认定李文军符合领取病残津贴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如无异议,将按有关程序办理。
一、公示人员信息
李文军,男,身份证号622201********0015,现年51周岁,1996年12月参加工作,原张掖市农业机械修造厂职工,现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6年零5个月。2026年3月16日,经甘肃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慢性肾功能不全;腹膜透析拔管术后;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甘劳鉴委〔2026〕124号)。
二、公示时间及反映渠道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5月8日,共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人社局4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8360110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