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日期:2025-11-14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市委发〔2022〕13号)等有关规定,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设置岗位9个,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8名,其中: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置岗位7个,引进人才16名,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岗位2个,引进人才2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张掖市2025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市域内(含各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在岗人员不列为引进范围。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应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岗位所需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5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且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一致。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按岗位要求须取得规培、执业、职称等相应资格证书。
5.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聘用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详见《岗位需求表》。
2.报名所需材料
(1)《张掖市2025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业成绩单(正式引进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5张;
(5)相应专业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及复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考生的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拟引进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核减引进人数或取消引进计划,并另行公告。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1.面试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对拟引进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根据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核结束后在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以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与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若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商议确定。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福利和职称评聘政策。
2.引进人员经认定符合《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规定的,兑现相应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1.所有应聘人员须及早做好行程安排,无法如期参加面试(笔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初审结果及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信息以公告等形式另行发布或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张掖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ww.zhangye.gov.cn/wjw/)和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4.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0936-8298208(张掖市卫健委)
咨询电话:0936-8210126(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0936-8238869(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张掖市2025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张掖市2025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