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局养老失业保险科日期:2025-11-07
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34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我局认定丁文英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如无异议,将按有关程序办理。
一、公示人员信息
丁文英,男,身份证号622224********0071,现年51岁,2008年9月参加工作,临泽县第一中学临聘人员,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2025年8月19日,经张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诊断为脑出血后遗症,不完全性瘫(双侧),强直性脊柱炎,四肢肌力3级。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张劳鉴病字〔2025〕3号)。
二、公示时间及反映渠道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人社局4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8360110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