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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多措并举推动仲裁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局调解仲裁与监察科日期:2023-03-27

“同志,我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你们谁管呀?”

“大姐,请说说你的诉求。”

原来,在某公司工作的杨女士上班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与公司协商后,提前离岗退养,但公司始终没有按照约定为其调整工资。一气之下,杨大姐来到仲裁院寻求帮助。综合办公窗口受理了她的申请后,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并联系企业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共同出面,指导劳动争议双方进行案前调解。很快,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1.6万元。

这是山丹县开展劳动争议仲裁的工作一角,也是张掖市调解仲裁效能建设不断提速、调解仲裁工作整体升级的典型体现。近年来,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55件,调解率、结案率分别达71%和99%,共为1686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赔付等各项费用4697.16万元。通过加强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创新“仲裁+X”模式,助力争议化解提速增效,走出了独具张掖特色的调解仲裁之路。

加强机构建设,着力夯实组织基础。张掖市已实现市县(区)两级仲裁机构实体化,市县区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中市级仲裁院1个,县区仲裁院6个,建院率达到100%。并培育发展了1个国家级、2个省级、16个市级示范调解组织。同时,实现全市调解仲裁机构(组织)网上、QQ、钉钉群和微信群等信息互联互通。

全面升级效能,切实优化法治环境。张掖市助推仲裁院标准化升级,目前全市7个仲裁院全部达到“一庭三室”建设标准,市仲裁院被表彰为“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省级示范仲裁院”。促进制度体系化升级,先后制定规章制度16项,规范61种文书格式,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打造仲裁机构效能升级,全面开展定编定员定岗治理,县区6个仲裁院被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规范化仲裁院”,占全省认定总数31%。

创新五化建设,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乡镇街道调解组织65个,企业调解组织1413个,组建率分别达100%和87%,就近就简化解争议260余件。创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机构名称、调解程序、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四统一。创新调解文书规范管理,实行登记受理、调解处理、告知引导、档案管理、统计报告“五统一”。创新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赴外培训、业务轮训、本级实训等方式,举办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960人次,发放材料1200多本。创新宣传报道常态化建设,组织宣传活动16余场,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推动四个衔接,全面凝聚工作合力。有效推动调裁衔接流程文书,仲裁审查确认126份;有效推动裁援衔接,与司法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信息,援助群众65人;有效推动访裁诉衔接,建立裁决回访制度,回访裁决案件319个;有效推动裁审衔接,各级仲裁机构与法院建立裁审机制,组织裁审交流16次,仲裁裁决法院执行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

各级仲裁机构有效推动“仲裁+N”衔接,与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查验通道,联合开展“派出庭”活动;与劳动监察建立农民工护薪速裁庭,处理农民工欠薪135件;与河西学院法学院联合建立实习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实践实习。

推广仲裁信息,全面构建工作新格局。积极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新模式,张掖市紧密依托省、市金保工程或人社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精心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专区”。今年1至3月份,受理仲裁网上申请16件,基本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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