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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聚焦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作”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来源:乡村振兴综合科日期:2021-07-28

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顺利开展,张掖市早谋划、抓重点、强措施、促落实,全面推动乡村建设示范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张掖市始终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总抓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及乡村建设工作,适时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现场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经常性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抓好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积极引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形成了“市级主导、县区主责、乡镇主抓、村社主干、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目标任务,抗牢压实工作责任

印发了《张掖市开展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把“十项重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重要农产品产能、建立特色优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民收入突破2万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建设平安和谐乡村、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作为今年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乡村振兴5个工作专班和12个专责工作组;制定《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相关部门和六县区通过逐村评查、逐项评估等方式,对今年创建的3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60个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各县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全面规划乡村建设工作,调整充实攻坚力量,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各方工作职责,提出具体工作计划,抓落实、促推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确保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三、强化督促检查,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张掖市将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列为全市“三农”工作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督促检查、持续性跟踪问效,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定期对各县区和相关责任部门推进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了解掌握动态,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农办加大联合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各类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设和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示范村创建进展情况,定期调度、跟踪督促,及时指导解决建设和树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全力推动示范建设出成效,加快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保障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工作进度、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努力推动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在全省走在前、作表率、出经验,着力打造出张掖样板。

至目前,各县区及3个乡村建设示范镇、60个示范村全面完成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各县区分别向示范镇、示范村下发了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抓手、有目标,落得实、推得快、成效好。(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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