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规科日期:2024-07-18
近年来,张掖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建设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以推进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免证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一业一证”“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初步形成了规范有序,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政务运行体系,政务服务效能得到持续提升。
一、把握重点,在推进简政放权上持续加力。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变化情况,及时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核实,切实做好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承接、下放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3项,原市级农业部门实施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和省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同意(农业部分),原市级农机部门实施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号牌、行驶证核发事项,按照应放尽放,方便办事的原则,已下放由县区实施。为加强下放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和监督管理,我局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审批和监管责任,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督促县区做好了软硬件的配套建设和人员培训,及时受理各项业务申请,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止了监管缺位和审批脱节,确保了下放事项的衔接顺畅,及时到位、接住管好。
二、聚焦难点,在规范审批程序上持续加力。按照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部署要求,积极协调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联通,促进办事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着力推进线上办事“一网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努力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让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编制科学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网上行权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行编码管理,对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情况、法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完善,为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和便捷化,在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办事效率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均已进驻大厅,实现了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严格落实减时限、减环节、减要件的要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审批环节从4个压减为3个,办理要件从9个压减为7个。将所有公共服务事项作为本部门“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为服务对象办事增加更多便利。按照提升即办件比例的要求,将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事项从承诺件优化为即办件。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甘快办”可办率均达100%。至目前,线上受理办结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13件。
三、突破堵点,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上持续加力。一是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等内容反复进行论证核实,对不合法、不合理及重复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确保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审批更快捷、监管更有力、服务更优良。二是按照精简优化的要求,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确保了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三是立足便民快捷,全面推行行政审批AB角工作制,落实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度,严格遵循办结7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审批结果,提高了审批效能。细化明确审批事项审查环节、内容和标准,对重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局务会集体决策,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实行“阳光审批”。四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制度约束、督促检查、问责惩戒等措施,推动政风建设和作风转变,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无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及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现象。(法规科 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