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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法治引领 保障乡村振兴

来源:甘肃日报日期:2022-11-29

坚持法治引领 保障乡村振兴

省委农办主任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

杨金泉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甘肃农业农村系统要把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切实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深入学法,强化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尊法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守法用法是尊法学法的目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才能以法治方式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省农业农村厅始终把推动系统内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思维摆在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干部学法用法要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和培训轮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并落实到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细化年度学法清单,强化《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丰富法律储备,树牢法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推动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迈上新台阶。

坚持完善立法,健全农业农村领域法规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水平。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注重把涉农地方立法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来谋划,积极对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立改废”工作。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及时启动《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完成《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围绕保障法制统一,对制定较早、上位法已有完善制度规定、实践中已无继续保留或修订必要性的《甘肃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办法》等3部地方性法规和《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分别报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予以废止。目前,我省农业领域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0部,政府规章8部,与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一起,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坚持全面用法,营造农业农村法治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就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其核心内涵是依法行政。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全面规范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发布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构建省市县“三级四同”清单管理制度,有力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全省有12个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机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中国渔政亮剑”、种业监管执法年等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600多起,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突出“利企便民”理念,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办理时限平均缩减51.8%,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大力普法,深耕农业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出明确要求。法治社会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让农民群众愿意听、听得懂、听得进,是提升普法效果、增强法治观念的关键。省农业农村厅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制定甘肃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七五”普法成效明显,“八五”普法有序推进。遵循农民主角、农业主线、农村主场,聚焦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热点,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各类集市,采用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基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12·4”宪法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普法活动,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了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律”的农民学法用法典型,在法治宣传教育、村民议事协商、化解邻里纠纷中充分示范带动,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夯实我省乡村全面振兴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

踔厉奋发担使命,奋楫扬帆开新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接续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更好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确保甘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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