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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民族地区妇女权益保护纳入地方法律

来源: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日期:2025-08-29

《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依据甘肃实际创设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妇女权益保护的条款,明确“民族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人身和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权益保障措施,鼓励和支持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中发挥作用。”同时规定在妇女干部配备选拔中强调要重视对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加强民族地区妇女权益保护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应有之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现实需要。

将民族地区妇女权益保护纳入地方法律,明确落实主体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可操作性,是我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妇女全面发展中所面临现实问题的有力举措,必将为促进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地区妇女维权司法实践、完善妇女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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