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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日期:2025-04-18

2024年,我委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积极稳妥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

(一)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内涵要求,制定下发任务清单,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推动法律法规学习经常化。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等重点内容学习,充分利用“法治教育网”“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在线法治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化。坚持自觉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谋划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推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民委委员制度相互配合、一体推进,制定出台《“一把手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统筹指导各县区把准政策、抓好落实;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指标体系,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工作法治化的要求纳入其中,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地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坚持依法执政,突出法治之众

(一)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制定下发民族宗教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市民委委员全体会议暨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二)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完成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换发工作,单位10名同志取得执法资格,3名同志报名参加法律资格考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人定期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现有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科学。探索建立定期评估和清理机制,对不适应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需要,以及因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导致法律依据变更或丧失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清理。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发布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文件;按要求及时公开委机关预决算、提案建议答复等信息。聚焦民族宗教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向省市主流媒体推送特色亮点宣传稿件357条,其中:《中国民族报》1条、国家民委网站2条、中国民族宗教网1条,《甘肃日报》1条,省文旅厅1条,省司法厅1条,省委统战部2条、甘肃民族简报和省民委网站、公众号83条,张掖民族微信公众号发布265条

三、坚持多元并举,夯实法治之基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张掖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用好用活“草原帐篷讲堂”“马背宣讲队”等特色普法品牌,大力开展主题普法、切实加强公益媒体普法。深入开展“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四进”宗教场所等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增强法治意识。持续加强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安全稳定举措等进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各场所通过政策法规上墙、课堂教学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等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二)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在市、县城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各级各部门门厅走廊制作设置民族团结宣传牌、宣传标语500多块(幅),制作张贴宣传海报2000多张,在各类媒体平台载体发布宣传标语7万多条。打造推出“彩虹张掖红石榴”宣传驿站12个,积极组织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2场(次),推动常态关注“道中华”栏目10万人以上,“张掖民族”微信平台年浏览量达8万人次。宣传推广《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400余册,编印分发《民族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5000余册,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深入基层一线、各重点人群、各族群众。

(三)认真抓好宪法宣传。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围绕活动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宪法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小分队,深入牧区、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设立宣传展位、布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各族干部群众普及宪法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推动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制作法律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图书角、普法专栏,为信教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切实提高宗教法治宣传实效。

(四)深化干部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结合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依法用权。年内组织中心组学习26次,干部学习26次,支部学习12次,研讨4次,讲党课6次,网络培训6班次,警示教育4次,读书班1期。

(五)高质量办好县庆活动。结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围绕“54551”系列庆祝活动安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县庆活动取得丰硕成果,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四、坚持守正创新,彰显法治之为

(一)依法加强民族事务管理。持续推动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红石榴“阿勒齐”调解室、“阿尔达”议事蒙古包等特色调节工作室,组建“1+6+N”调解工作队伍,推行一碗奶茶“阿尔达议事”调解法,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持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宗教活动管理审批工作,常态化开展场所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依法维护各民族公民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传统节日、宗教信仰、民族成分等方面的权益。严格规范民族成分变更审批程序,依法做好民族成分变更工作。年内,依法变更民族成分8人。

一年来,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与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形式不够丰富,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委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干部学规学法制度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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