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3-02-28
为充分发挥张掖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壮大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本土未成年人保护专业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张掖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联合兰州爱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张掖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张掖市域内社会组织或拟成立的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包括社工专业组织、儿童社会组织、心理服务组织、安全保护组织、监护支持组织等,具体包括以下四类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组织。
1.孕育型社会组织:符合政府培育扶持的重点和导向,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惠及民生需要的社会组织。
2.萌芽型社会组织:宗旨方向正确、公益服务性质鲜明、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处于酝酿筹备阶段的社会组织。
3.初创型社会组织:刚成立登记、人员经费场地不足、管理服务经验欠缺,但社会需求度高、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社会组织。
4.支持型社会组织:资源广、实力强、发展较为成熟,能够直接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起到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枢纽型社会组织。
二、服务内容
(一)张掖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为培育孵化的社会组织提供工位,提供能力建设、专业督导、资源对接、行业交流、创新拓展、宣传推介、注册协助等方面的支持。针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组织的需求,提供一对一个性化专业辅导。
(二)定期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服务对接培育,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落地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提供信息交流支持,定期开展社工沙龙,加强社会组织相互交流。发布社会组织活动信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的对接。
三、申请条件
(一)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招募对象范围内。
3.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
4.有明确的项目责任与组织目标,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有项目运营所需要的团队人员(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
5.组织负责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一定的管理经验、较好的专业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入驻申请:
1.申请前两年中曾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请前两年中出现年检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年检的。
3.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
4.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独立账户、管理混乱的。
5.未按票据管理规定使用票据的。
6.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或出现影响该社会组织诚信危机的情形。
(二)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与明确的组织目标,有较成熟的社会服务项目,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有项目运营的资金和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社会组织也可申请入驻。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章程;(尚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接项目、开展活动相关材料或获得荣誉等;
5.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尚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供)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招募流程
(一)招募阶段。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发布招募公告的形式,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受理申请,收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评估。
(二)评审阶段。在2023年3月9日至3月14日,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牵头,联合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科、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等组成评审小组,并组织开展评审,评审结果报市民政局审定。
(三)公告阶段。在2023年3月中下旬,在张掖市救助管理站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经公示结束后,与市未保中心签订协议,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六、申请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6日
七、申请及联系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申请,申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纸质版报送至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未保部。联系人:魏晋荣,联系电话:18194484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