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采购的公告

来源:日期:2022-11-25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甘肃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甘民发〔2017〕88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拟通过招标方式对“张掖市民政局2022年度社会组等级评估”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张掖市民政局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评估指标,对6家社会组织实施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二、项目预算

预算资金:预计每家0.5万元,共计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须有开展过社会组织评估及相关工作的业绩;

(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原件(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原件(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入账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凭证。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供应商须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docx)。

(十)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服务方,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公告时间

20221125日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张掖丹霞东路21号(市民政局301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为12   517:00。

  人:        联系电话:8297302

六、采购时间及地点

采购时间:202212月9日上午9:30-10:30。

采购地点张掖丹霞东路21号(市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张掖市民政局            

20221125日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