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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救助管理站安检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日期:2021-11-25

一、招标条件

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受张掖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对张掖市救助管理站安检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编号:JZGLZ -ZB-2021-04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张掖市救助管理站安检系统项目。

2.项目地点:张掖市甘州区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4.预算投资:176137.5

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监控、安防等相关内容,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无欠薪证明: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治欠办函〔2020〕5号)文件要求,取消无欠薪证明事项。施工企业在参加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提交“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核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211125日至202111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除外),在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2615 00 分之前

地点: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61500

开标地点: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张掖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人:张掖市救助管理站   

址:张掖市滨河新区

 系 人:王永芳

    话:18298586640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址:张掖市金沙苑小区Y-13B一楼

    编:734000

 系 人:  旭 

    话:181896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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