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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慈善协会 转发《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阳光 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8-07-11

张掖市慈善协会      

转发《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阳光  

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慈善协会:

甘肃省慈善总会决定和兰州晨报深度合作,开展“阳光助学”项目,现将《甘肃省慈善总会  ·兰州晨报阳光助  学项目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各县区慈善协会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并主动与本县区民政、教育部门及学校加强沟通配合,积极做好此次阳光助学活动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兰州晨报张掖记者站   曹  勇   18993629964  

 张掖市慈善协会       李  佳   13830656521  

   

   

附件:甘肃省慈善总会 ·兰州晨报阳光助  学项目实施方案及助学金申请表     

   

   

张掖市慈善协会  

                                2018年7月3日 

 

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阳光助学项目  

实 施 方 案  

   

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的共同培育下,“兰州晨报阳光助学”正日益成为汇聚社会爱心力量、具有良好社会公信力的公益平台。在过去的九年时间里,甘肃省慈善总会对阳光助学活动给予大力支持。为了将这一助学活动继续深入进行下去,甘肃省慈善总会决定和兰州晨报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公信力,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让更多贫困学子能够沐浴阳光走向幸福美好的明天。为了顺利推进阳光助学活动项目,结合甘肃实际,总结以往助学经验,制定2018年阳光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打好脱贫攻坚战战略决策精神,以加快推进甘肃教育扶贫进程为宗旨,以解决贫困家庭大学生需求为目的,以社会募捐为手段,广泛募集慈善助学专项资金,切实为困难大学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补充作用,利用媒体优势,充分展示陇原精神,弘扬慈善事业的意义。此次活动以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为主体,各市州民政局、扶贫办、教育部门、慈善会配合共同实施。    

二、阳光助学范围  

阳光助学活动中资助的对象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当年考入二本以上(含二本)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受助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居农村的,其家庭须是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  

(二)家局城镇的,其家庭须是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低保户,或其父母均为下岗职工且无其他经济收入的特困户;  

(三)城乡近期家庭因特殊原因,致生活陷入特困状态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获得资助。  

三、捐助资金筹措  

以浙江中烟捐助的50万元为基本资金,在此基础上,由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共同再筹集资金100万元,合计150万元,资助300名阳光学子。  

1、 甘肃省慈善总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联系省内外企业、商会筹措助学资金;  

2、 兰州晨报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呼吁社会各界捐款募集资金;  

3 、继续推进阳光助学活动一对一资助,呼吁更多民间力量介入;  

4 、阳光助学捐款全部进入省慈善总会和兰州晨报社公布的银行账户,并由省慈善总会指定专人,每天关注捐款账号,汇集情况告知兰州晨报记者,由兰州晨报根据捐款数额,确定采访对象,并及时公布捐款数额,进行相应的宣传报道;  

四、申领程序  

1 、由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共同开通助学热线、报名热线0931-96555   0931 —8155136,并安排专人接听热线,接受市民捐款,收集申报学生资料;  

2 、申请资助的学子需向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阳光助学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 申请书一份、一张1寸近照(申请书可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大陇网”上下载。  

.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一份;  

. 当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可在录取通知书到达后补交)。  

寄件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兰州晨报1309室  

邮编730030   信封上请标明“阳光助学”字样  

3 、由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开通阳光助学直通车,在填报志愿之际,前往各州市,调查学生情况,宣传阳光助学活动项目;  

4 、根据报名情况,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阳光助学办公室派记者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同时对贫困学子的求学故事予以报道,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贫困学子;  

5 、根据捐款情况,由甘肃省慈善总会和兰州晨报共同确定资助对象,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阳光助学活动推进时间  

1 、 6月22日 ,由兰州晨报宣告阳光助学活动正式开始,公布报名热线,接受学子报名;  

2 、开通助学直通车,进入市(州)、县(市、区),选择典型予以采访并进行报道,同时和当地政府、教育部门、慈善会联系协商审定救助对象;  

3 、七月中旬申请报名结束,由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落实受助资金;  

4 、八月中旬公布受助学生名单,拟于八月二十日左右,召开助学金发放仪式和励志报告会。请省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厅、民政厅相关领导参加,邀请省内媒体、中央驻甘媒体、电视台等宣传、报道阳光助学活动开展情况。  

5 、以甘肃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的名义制作十面奖牌,在励志报告会上,授予多年坚持捐助阳光助学活动的爱心企业或个人。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成立“阳光助学”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慈善总会会长朱志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梁国安、张和平、张忠健、兰州晨报总编辑周丹波、兰州晨报经营副总经理阿丹增同志担任。成员为:陈国宁、李海波、李海生、于青元、阎世德、房超、邵一丹、张潇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和平同志兼任主任,阎世德、贺占明同志担任副主任。  

2 、靠实工作责任。省慈善总会、兰州晨报及各市州慈善会要切实加强对此活动的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民政、教育部门及学校的配合,做到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3 、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要做好困难大学生家庭状况认定及受助资格审定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捐赠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挪用、占用救助资金和冒领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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