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林草局日期:2022-01-18
近日,张掖市检察院、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市级层面建立起“林长+检察长”机制作出规范。
《意见》中确定了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联合督办、协作办案和服务保障共7项具体工作机制,旨在推进涉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推进依法治林管林护林责任落实,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使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林草资源得到有效管护,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优化。
《意见》指出,林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为检察机关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提供专业支持、技术协作。检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林草系统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涉林草案件办理工作。检察机关为林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检察机关和林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应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业务能力和水平。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办公室探索设立生态检察官联络室,互派人员实践学习、开展联合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与检察干警办理涉林草案件的业务水平。推行检察机关参与林长巡林巡查,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