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林草局日期:2021-12-23
高台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强化举措,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以“林长制”保障“林长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全面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高台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高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设立了县级总林长、林长,安排部署了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后立即督促9个镇及南华生态建设中心制定了本行政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镇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镇级、村级林长。至目前,县、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建设完成。全县共设立县级总林长2名、县级林长10名、镇级总林长20名、镇级林长121名、村级林长147名、村级副林长147名。
二是建立相关制度,建全工作机制。依据省市林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配套建立了《高台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高台县林长制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高台县林长制县级督查制度》《高台县林长制县级部门协作制度》《高台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试行)》五项制度,林长制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灵秀高台等形式宣传,让“林长制”政策家喻户晓,形成了社会各界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