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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成功救助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来源:中共民乐县委宣传部日期:2025-02-27

近日,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该县城郊西山林区举行放生仪式,将两只经过精心救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与普通鵟重新放归自然。

春节前,民乐县新天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并立即送往森警大队进行救助。大队民警对该野生动物体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右翼受伤且身体虚弱无力飞行,遂即实施了喂食、喂水、消毒等紧急救助措施。经专业人士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又称豪豹、白鹭豹,为鹰科鵟属鸟类,是一种大型猛禽,体长57-76厘米,栖息于山地、山脚平原和草原等地区,冬季也常出现在低山丘陵和山地平原地带的农田、芦苇沼泽、村庄,甚至城市附近,主要以啮齿动物为食。

此后,森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从扁都口高速公路服务区带回一只生命垂危的“老鹰”。该鸟虽无明显外伤,但状态极差,民警分析可能是误食了中毒食物,于是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宠物医院进行专业的针剂、药物治疗。经专业人士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俗名饿老鹰,是鹰科鵟属鸟类,属中型猛禽,体长55厘米,翼展122-137厘米,体重515-810克,主要栖息于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以森林鼠类为食。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大队民警对这两只“老鹰”进行了精心喂养、消毒治疗并密切观察其身体状况。经过不懈努力,两只野生动物的伤势痊愈,体能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后,民警在适宜的环境下将其成功放生,让它们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近年来,随着民乐县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明显增多,民乐县公安局依托生态警务建设,发挥主动警务、协同警务作用,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大联合、大保护的氛围日趋浓厚。(供稿:中共民乐县委宣传部 王晓泾  王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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