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林草局日期:2023-09-19
近日,民乐县林草局接到报警电话发现一只“掉队”的未知名野生小鸟,体态幼小,体质虚弱,躺在路边,无法站立,民乐县林草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赶赴救助。
经确认,该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鸊鷉幼鸟,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兽医对这只幼鸟做了详细检查,确认其身体无大碍,只是受到惊吓,具备野外生存的条件,经喂养体力恢复后,于9月14日在西山公园放生。凤头鸊鷉(学名:Podiceps cristatus)体长为50厘米以上,体重为0.5-1千克。前额和头顶部黑褐色,枕部两侧的羽毛往后延伸,分别形成束羽冠。脚的位置几乎处于身体末端,尾羽短而不显,趾侧有瓣蹼。瓣蹼十分发达,除了适于游水之外,在陆地上几乎是寸步难移的。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民乐县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民乐县林草局立足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使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2023年以来,民乐县林草局已成功处置市民求助并放生国家、省重点保护动物10只,分别为石鸡、红隼、猫头鹰、凤头鸊鷉等。(供稿:民乐县林草局 梁志锦 王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