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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日期:2025-07-02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需求,决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控制数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段须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8.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5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张掖市及所辖县(区)在编在岗人员及“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9.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10.2025年以来参加张掖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或院校自主设置专业名称等原因导致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用人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开设课程相同、属同一专业的说明,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审核。

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或研究方向一致的可以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四、政策待遇

1.薪酬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享受本校校内绩效工资。

2.招聘人员在山丹县城区无固定住所的5年内免费提供宿舍。

3.支持招聘人员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推广,用人单位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五、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要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及专业—姓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报名要件:身份证、研究生和本科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段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限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18: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考试前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2张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和报名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选拔。笔试主要测试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等,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尾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专业能力,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参加考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在张掖市教育局、培黎职业学院官网对成绩进行公示。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该岗位拟聘用人选,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和体检。拟聘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单位)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本环节不再递补。

3.公示和聘用。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第一个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第一个服务期内违约的,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张掖市教育局。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张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人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218780(张掖市委组织部)

0936-8360763(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8794237029(郭老师)

13629369983(樊老师)

报名邮箱:1208207112@qq.com

附件:

1.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张掖市教育局  培黎职业学院

2025年7月2日

附件下载:附件1: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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