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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来源:张掖市教育局日期:2021-01-29

为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近日,张掖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管理,做好寒假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在县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管理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逐级压实责任,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条件和安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度”和教学人员、学生健康情况、离(返)张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制定寒假春节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准备等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县区教育局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制度,主动协调民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与街道、社区形成合力,明确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工作责任,指定监督员和管理责任人,坚持领导“包片”、干部“包校”制度,逐一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责任人和疫情报告人,以社区为单位,全程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统一指定属地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第一时间转运安排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认真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两方案九制度”制定落实工作;学生入校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流程;同一时段上课学生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每班集中上课人数不超过50人,保证学生能错峰错时安全有序进入办学场所;晚间开展线下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外来人员及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入校。对于办学机构众多,相对集中、人员密集、存在聚集性感染风险的场所,要视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错时、分段、限流等上课方案开展教学,切实落实防疫要求。

通知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取消大型联欢、年会、聚餐、艺术展演等活动。严格教学工作人员资质审查和管理。建立学校、年级(专业)、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网络,逐一登记学生和家长联系方式、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信息,通过微信、QQ、钉钉等群联系方式,及时沟通信息,建立家校联防联控机制。

通知明确,寒假及冬春季期间,市、县区教育局将根据国家、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张掖市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格培训机构认定标准,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设施设备、授课计划、教师资质、消防、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教材教辅使用、招生宣传、收退费管理等办学行为和办学条件进行抽查检查。对于管理不善、资质不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力和存在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培训机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公示曝光,并对相关县区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寒假及冬春季民办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据悉,自中小学寒假开始,市、县区教育局已开展4轮次明察暗访,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其中1家校外培训机构因防控措施不力已责令停业整顿。

张掖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举报电话:

市  教  育  局 :8211343

甘州区教育局:8636018

临泽县教育局:5953156

高台县教育局:6621810

山丹县教育局:2913501

民乐县教育局:4455575

肃南县教育局:6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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