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运管局日期:2026-03-17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的通告
为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现就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业年龄上限调整:男性由原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女性由原不超过55周岁调整为不超过58周岁。
二、从业资格证件办理流程:
(一)男性年龄未满63周岁、女性年龄未满58周岁从业资格证件已注销的驾驶员,按照新考取流程办理。
(二)男性年龄未满63周岁、女性年龄未满58周岁从业资格证件未注销的驾驶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新申请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按规定提交申报资料,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注册上岗。
特此通告。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