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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8-26


张交发〔2021189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交通运输

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交人事函〔2021〕62 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1〕4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全省有效高、中级职称

(一)资格条件

全省范围有效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58号)执行。基层有效和艰苦单位有效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基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57 号)执行,坚持向“三长两突出”( 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任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人员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和艰苦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申报系统。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登录系统请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进行申报、评定职称资格,否则评定结果无效。申报人员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申报人员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 号)要求进行。

2.申报审核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审核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9月30日24时;县区人社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24时、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24时;评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拟于今年11月份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证明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 2 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 JPG、JPEG 或 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2M)。

1.学历证明材料

2002 年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 12 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 2021 年11 月底前有效);

2001 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等其他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008 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 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2.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

按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其他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资格文件。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4.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须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审查”栏目。

5.帮扶基层经历材料

由用人单位出具帮扶基层经历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6.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8.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进行检索,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告单。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负责查重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021 年度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率要求: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 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 25%。

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9.工程项目(课题)材料申报材料

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负责人文件、涉及项目资金文件、验收(结题)报告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材料过多的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

10.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奖励认定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 号)执行。

11.其他资料

需上传的公示、证明、诚信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四)有关年限计算

1.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的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2.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3.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一级职称,须在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岗位上聘任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有关要求

1.关于申报单位账号创建及密码管理的要求。2019、2020年已申领管理账号的相关市直单位及县区企事业单位继续沿用之前账号。需新申领管理账号的相关市直单位及时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创建本单位系统管理账号,需新申领管理账号的县区企事业单位由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创建。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所在单位创建申报账号和密码。职称业务人员要牢固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按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保管和使用账号、密码。系统操作人员要定期更换和使用复合密码,系统操作人员更换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新接岗人员必须重新修改和使用复合密码。

2.关于上传材料的要求。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影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

3.关于原始材料的要求。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准备原始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在系统中上传的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如需复核原始材料的,由用人单位按要求统一报送,不得由申报人员个人报送。

4.关于岗位限额管理的要求。按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常晋升高、中级职称资格时,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空岗证明》。

5.关于破格申报的要求。凡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任(用)满一年以上。对达到破格晋升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无须提供《空岗证明》。

6.关于专家举荐的要求。使用“专家举荐”业绩的,须经业内3名以上同行正高级专家(事业单位须为正高级二、三级岗位)实名举荐(详见附件2)。对于使用业内专家举荐条件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委会在答辩时要进行单独分组、单独答辩。

二、申报市内企业有效高级工程师

(一)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张掖企业有效职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张人社通〔2018〕354号)。(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1年度申报市内企业有效高级职称实行线下申报、线下组织评审。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受理报送材料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止,逾期不再单独受理,后果自负。

(三)申报相关材料(纸质)

1.《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有效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有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0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验证材料一份,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4.本人低一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推荐、公示结果书面报告一式二份;

6.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公安机关和法院反馈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人员征信查询结果》;

7.填报“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8.申报人员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标明姓名及所在单位;

9.县区人社局或市直相关单位推荐报告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以上纸质材料仅限市内企业有效高级工程师,由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查并统一报送。材料报送地点:市交通运输局708办公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工作满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评定相应层级的职称资格。二是严格落实“凡晋必下”政策。除市属艰苦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它市属单位2021年及以后晋升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须有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

(二)申报人员须诚信申报。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承担。

(三)用人单位要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用人单位要按“四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的要求,开展诚信申报职称教育。要将省上印发的与本单位职称主系列(专业)有关的评价条件标准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等公布、张贴,切实让每个专业技术人才学习对照。各单位在推荐、评审前,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等明显场所或单位网站、工作群等公示申报对象的姓名、申报职称层级、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等。要切实落实“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的要求,把好职称申报的“第一道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审核、论文著作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规定,未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的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四)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监督作用。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县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区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审查。市直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材料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县区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及市国资委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的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和单位重新填报。

    (五)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2021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继续采用在线培训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张掖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专区)进行学习并完成考试。今年申报评定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于9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并打印学分证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打印学分证明。2020年已经注册学习账号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参加学习,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未注册新学员,请填写“新用户注册”,待信息审核1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参加学习,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

(六)严肃职称评定纪律。自2020年开始,所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资格,须由本单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其任现职以来党风廉政情况;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征求申报人员取得低一级职称资格以来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和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如实提交公安机关和法院反馈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人员征信查询结果》。申报评定职称资格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坚决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申报评定职称资格。对在职称申报评定中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情形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请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交人事函〔2021〕62 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1〕49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  宝    

联系电话:8213095  15293635774

附件:1.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交人事函〔2021〕62 号)

2.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1〕49号)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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