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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批)

来源: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2026-03-3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投诉集中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甘州区新城御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拆除消防设施被处罚。

甘州区新城御府小区由张掖市搏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甘州区住建局、甘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拆除地下室内东侧、西侧防火门,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事实。甘州区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甘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张掖市搏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恢复被拆除的防火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案例二:临泽县百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被处罚。  

临泽县隆泰嘉苑小区由临泽县百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临泽县住建局、临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该小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临泽县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临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临泽县百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配备不少于2名具备相应资格的值班人员,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案例三:高台县奇正嘉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堵塞消防车通道被处罚。

高台县奇正嘉苑住宅小区由高台县嘉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高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投诉举报核查过程中,发现高台县嘉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高台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经督促整改,该公司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高台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高台县嘉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案例四:山丹县盛泰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被责令整改。

山丹县盛泰苑小区由山丹县润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山丹县住建局联合文化街社区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未明确服务质量标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则及违约责任等法定必备条款,缺失关键内容,同时在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修、公共区域保洁频次未达标,且未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导致小区多栋楼电梯故障频发、公共楼道杂物堆积,业主多次反馈后仍未整改。山丹县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责令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在15日内补签规范的补充合同,明确法定必备条款。同时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限期完成设施检修及环境卫生整改,每半年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由业委会全程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案例五:民乐县乐民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民乐县乐民花园小区由民乐县金辉恒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民乐县住建局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该企业因无法持续提供对标物业服务,向社区及主管部门申请退出,但未按规定在小区进行物业退出公示,且提出退出申请未满90日的情况下,员工大量离职,导致服务质量短期内明显下降,影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民乐县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联合街道社区对金辉恒立物业公司进行约谈。责令金辉恒立物业公司严格依规履行物业退出规范程序,立即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退出公示,做好人员思想疏导、稳定在岗队伍情绪,确保4月底前持续保障小区基础物业服务正常运转。同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专题召开工作联席会议,联合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委托专业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新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招投标,并做好物业服务移交、承接查验等工作。

案例六:民乐县锦绣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被责令整改。

民乐县锦绣家园小区由民乐县陇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我局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通过“四不两直”检查发现该小区存在消防设施全面失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设施均无法正常运行,高位水箱水位不足,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熟悉设备操作;电动自行车管理混乱,非机动车停车位划线过少,车辆随意停放堵塞通道,“飞线充电”及楼梯间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同时以上安全隐患被张掖市政府办公室挂牌督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日常巡查中未严格履行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对上级交办隐患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我局现场督促民乐县住建局加强监管,立即组织进行整改。民乐县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市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合同履约不规范、退出机制执行不严格、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各县区住建局要扎实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认真核查处理群众诉求,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整治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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