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2025-12-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利益,现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投诉集中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甘州区财智世家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被责令整改。甘州区财智世家小区由张掖市城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甘州区城乡物业服务中心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发现该小区存在电动车进楼入户问题且存在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记录不规范,日常巡查不到位,未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群众意见大。甘州区城乡物业服务中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甘州区曦华源小区开发公司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侵占小区公共收益被处罚。甘州区阳光曦华源小区由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由张掖市鑫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甘州区城乡物业服务中心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存在开发商擅自将位于会所二层物业用房占用为办公场所并将社区用房出租用于超市经营,涉嫌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行为问题。甘州区城乡物业服务中心向开发商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经多次督促整改无效后,甘州区城乡物业服务中心将该行为上报甘州区住建局进行依法查处。甘州区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以六万元罚款,责令十五日内向小区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占用、处分的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以及社区用房竣工验收备案后2021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租赁社区用房租金收益捌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元叁角贰分。
案例三:山丹县伊和园西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被责令整改。山丹县伊和园西区由山丹县誉众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发现该物业公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后未与所服务小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及时公示物业服务信息和公共收益情况、未明确公共收益内容、未设立公共收益专户。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山丹县誉众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四:民乐县金色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取电费被处罚。民乐县金色家园小区由甘肃华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民乐县住建局会同民乐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甘肃华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民乐县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民乐县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办法》的规定,对甘肃华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民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甘肃华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将多收取的电费2466.5元如数退还给业主,没收违法所得226.7元,并处以680.1元罚款,罚没款共计906.8元。
案例五:民乐县书香美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被责令整改。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我局通过“四不两直”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存在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同实际服务企业不一致,评星定级物业企业同公示公开的企业不一致,未明确公共收益内容、未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普遍、充电设施设置不合理,杂物乱堆放。我局现场督促民乐县住建局加强监管,立即组织进行整改。民乐县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六:临泽县银先嘉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被责令整改。临泽县银先嘉园小区由临泽县银先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临泽县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中,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未按规定设立公共收益专户。临泽县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七:高台县北河学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被责令整改。高台县北河学府小区由高台县家和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高台县住建局协同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北河学府小区消控室内控制柜电源指示灯熄灭,消防控制柜长期处于关闭状态,无法正常启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高台县住建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履约不到位且拒不配合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履行物业企业发现劝阻报告责任不到位、共有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县区住建局要纵深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认真核查处理群众诉求,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举一反三,严格自律,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