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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地产企业“精准画像” 以信用分级引领行业新风尚

来源: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2026-01-21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市住建局制定印发《张掖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我市房地产行业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此举旨在通过为市场主体建立“信用画像”,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市场环境,标志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向精细化迈出关键一步。根据《细则》,信用监管覆盖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细则》明确了“市级统筹指导、县区具体落实”的分级管理职责,并严格遵循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真实准确,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科学“评分”,为信用精准“画像”《细则》的核心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企业的信用评分并非主观判断,而是由65分的基础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20%权重,以及根据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的加减分共同构成。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最终得分,企业信用等级被清晰划分为优(A)、良(B)、中(C)、差(D)四个等级。企业一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直接确定D级。这套动态评价体系如同企业的“信用体检单”,能及时、客观地反映其经营行为与诚信状况。

分级“施治”,让监管奖罚分明信用等级不再只是一纸评价,而是直接与企业面临的监管措施挂钩。《细则》强化了评价结果的运用,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信用优良的A级企业,将在行政审批、日常检查等方面给予简化程序、降低频次等便利和激励,使其感受到诚信经营带来的“绿色通道”。对信用一般的B、C级企业,将实施常规或加强型监管,督促其不断提升。对信用差的D级企业,则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面临高频次检查、约谈整改,并在享受政策便利、申请财政资金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这套“奖优罚劣”的机制,旨在树立鲜明的市场导向,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步步难行。

保障权益,确保评价公平公正为确保信用评价的权威与公正,《细则》设立了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企业对信用信息或评价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流程提出申诉,主管部门必须在时限内核实答复。同时,《细则》也明确了工作人员的管理责任与纪律要求,防止权力滥用,从制度上守护信用评价的公信力。

该《细则》的实施,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精准高效的监管工具,提升了治理能力,也为广大市民在选择房企、中介时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更将有力引导全市房地产企业规范经营、珍惜信用,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坚实动力。(市住建局 闫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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