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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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兔儿坝滩水库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年4月24日 |
建设地点 |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张掖市开源通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永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19.83hm²,其中永久占地18.82hm²,临时占地1.01hm²;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库容156万m³调蓄水库1座、水厂泵站1座,铺设调蓄水库至净水厂供水管0.29km。项目总投资933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0万元,占总投资的0.89%,施工工期10个月。项目以黑河干流地表水为供水水源,承担园区工业用水调蓄功能,解决黑河河道闭口期、枯水期及检修期内用水问题,同步实现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水源置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外排;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库区采取全防渗措施,建立水质安全预警与监测体系,确保库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抑尘、开挖土方苫盖、施工车辆加盖篷布,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混凝土拌合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严格固废分类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置,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混凝土拌合站废料、沉淀池泥渣、除尘灰全部回收利用;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作业,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泵站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加强生态保护与风险防范。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与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无重大环境风险;做好土壤与地下水防渗,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与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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