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拟作出新西部锂业5GWH钠离子电池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日期:2026-03-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27日-2026330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6-8558620(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张掖经开区创业大厦1楼政务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新西部锂业5GWH钠离子电池制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6327

建设地点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

建设单位

甘肃新西部锂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拓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通过招牌挂方式购买获得土地证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作为厂区进行建设和生产,总占地面积为99994.02m2;本项目建设钠离子电池及Pack生产基地,计划建设3条生产线(一期建设1条生产线(2GWH),二期建设2条生产线(1GWH2GWH)),最终实现年产5GWH钠离子电池生产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实现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生产规模,二期实现年产3GWH钠离子电池生产规模;厂房、公用工程等所有构筑物均在一期建成,设备分期安装。项目总投资1047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4.88万元(一期672.88万元、二期122.0万元),占总投资的0.75%(一期0.64%、二期0.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活洗漱污水泼洒抑尘,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理至周边农田利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运营期,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初期雨水井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纯水站房纯化水系统产生的浓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负极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并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开挖土方进行苫盖,施工车辆加盖篷布,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执行。运营期,废气主要有正负极原料混合搅拌粉尘,涂布、烘干废气,注液、封口废气,罐区NMP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正负极原料混合搅拌粉尘通过电池配料区域设置30万级洁净车间;涂布、烘干非甲烷废气主要通过在生产车间设置“抽风机+NMP回收装置(三级冷凝-水冷)+三级喷淋吸附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注液、封口非甲烷废气主要通过在生产车间设置“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罐区NMP非甲烷废气主要通过设置1NMP回收管道送至生产车间NMP回收装置,采用“(三级冷凝-水冷)+三级喷淋吸附塔”进行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厂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表6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设置封闭式结构,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 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油烟排放标准。

(三)严格有关规定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对固废、危废实施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不准乱堆和随意排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应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粘结剂和电解液包装桶、其他废弃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隔膜、废铝塑膜、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废膜、不合格电芯和电池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采取集中收集出售二次回收单位处理、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NMP废液、NMP回收系统喷淋吸收定期排水贮存于废液储罐,由厂家回收,按照危废管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处置方式;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抹布、手套等、废机油等集中收集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土壤和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落实各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